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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申请
有意到茶陵县投资兴业的客商,可与茶陵县招商局及茶陵县人民政府职能管理委、局和各大公司联系。领取《投资兴办企业、事业申请表》,同时提交投资方案。其内容包括:投资意向与宗旨、项目内容,投资规模、需用地面积、采用的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需求等资料。
2、交表洽谈
客商提交填写好的《投资兴办企业、事业申请表》及投资方案后,很快将得到答复,凡茶陵县可接办的,即邀申请客商前来茶陵县商谈。
3、签订合同
经过充分洽谈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承办单位(甲方)会同投资客商(乙方)可列出需进口的物资清单,写进合同或协议书中去。协议书或合同报政府批准后生效。企业可凭政府批文和协议书(或合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办理物资进口登记手续。
4、登记注册
企业在开业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经政府批准的合同或协议书和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外商所在国或地区的政府主管机关发给的注册登记书副本或其它信用证明文件等。
5、企业办理政府批准手续及有关设备、物资进口手续,以及进行工商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等,有四种办法:
(1)由本企业自行办理;
(2)由有合作关系的中方单位代办;
(3)由茶陵县招商局代办;
(4)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代办。
被委托代办的公司或个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持有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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